时间: 2023-11-13 来源:回收锡块
南昌回收锡锭
锡锭按化学成分分为三个商标:Sn99.90、Sn99.95、Sn99.99。
7.3.2取样办法:将抽取的锡锭分红由6个锭为一组,按浇铸面A与底面B交互排成方形(见图1),在其上划两条对角线与每锭纵向中心线相交两点为取样点。
5.5锡锭单重为25kg±1.5kg,如有特别的条件,由供需双方洽谈处理。
7.4.1查验成果数值修约按GB 8170—87第3章规矩进行。经修约的数值与本规范规矩的极限值作比较,按GB 1250—89的5.2.2条规矩断定实践目标是不是满足本规范要求。
7.4.2每批锡锭查验,不契合本规范5.2条规矩时,按裁定剖析成果从头断定商标或退货。
7.1.1锡锭由供方技能监督部分进行检测验证,确保产品质量契合本规范规矩,并填写质量证明书。
7.1.2需方可对收到的锡锭按本规范的规矩进行全方位查看查验。如查验成果与本规范(或订购合同)规矩不符时,应在收到锡锭之日起二个月内向供方提出,由供需双方洽谈处理。如需裁定,由供需双方一起进行或由供需双方认可的查验组织抽样查验。
7.3.3取样时,应除掉表皮,用钻孔法采纳样品,钻孔深度大于取样部位厚的二分之一,不得用任何润滑剂。选用直径10~5mm钻头于取样点钻样,其钻速不得使试样氧化。
7.3.4将采纳的样品制成不大于4mm屑状,用磁铁除净加工时带入的铁屑,细心混匀后,以四分法缩分至不少于200g作为该批锡锭的裁定试样。
本规范是参阅EN 610:1995《锡锭》、ASTM B339—93《锡锭》、JIS H2108—1996《金属锡》,对GB 728—84《锡锭》进行修订的。本规范对GB 728—84《锡锭》规范作了以下首要修正;增加了“界说”一章;删去了“二号锡”、“三号锡”,保留了高档锡、特号锡、一号锡;商标的表明办法改为Sn99.99、Sn99.95、Sn99.90。
8.3锡锭在运送和储存时要避免被雨淋及触摸化学药剂。长时间保管温度不低于13.2℃。
本规范规矩了锡锭的产品要求、实验办法、查验规矩及标志、包装、运送、储存。
下列规范所包括的条文,经过在本规范中引证而构成为本规范的条文。本规范出书时,所示版别均为有用。一切规范都会被修订,运用本规范的各方应讨论运用下列规范最新版别的可能性。
各商标产品杂质成分红作了部分修正。在化学成分表中增加了锌、铝、镉元素的要求,取消了硫元素的要求。